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政文件 > 管委会发文
索引号 0101-02003001-2018-000001 发布机构 法制办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
内容概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 13:52:39 点击:826次

2017年以来,高新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的工作思路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三个不能、做到三个带头、坚守五条底线”新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将依法行政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高新区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方位清理规范,率先在全市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园区、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保清单外无事项。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226项工商前置审批已削减至32项,194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目前,已为1062户企业换发了新营业执照,截至10月底,高新区新登记市场主体2331户,同比增长14.29%,企业电子登记全程电子化由去年的85%延伸至100%全覆盖,实现了窗口办理到网络全程在线办理的智慧升级,由原先的最多跑一次真正实现了零跑腿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以并联审批模式整合各审批环节,出台了《淄博高新区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采取先批后补、容缺受理机制,审批期限由原来的180天缩短为60天,大大缩短了项目审批周期,提高了审批效能。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受理及调度台账,开通一号通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整合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开启一窗受理、一网联办改革,针对不同项目由首席代办员负责内协外联、上下联动、远程视频联合审批服务。截至目前,依据项目需要已为国利新电源、国金汽车等28个重点项目召开市区联合审批视频会19次。

(二)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高新区地税分局与国税局共同组织实施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及补评、复评工作,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今年以来,国地税与银行金融机构三部门联合搭建银税合作平台,助力辖区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通过金融机构已累计为25户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4194万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共受理质监投诉举报案件65件,答复满意率100%,依法检查企业71家,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29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家;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共举办食品快检进市场、学校食堂开放日及食品安全进课堂等活动6次。截至目前,接受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培训食品经营从业人员600人。每月20号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辖区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的企业及时曝光,引导公众合理消费。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将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58人次,检查经营业户423家,查出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件,罚款1万元,有效规范了广告市场秩序。着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592件,12315申诉举报299件、全国12315 互联网申诉75件、民生热线87件、市工商局投诉举报转办单52件,来电来函的各类消费者申诉举报79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三)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制定了《2017年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划分了六大巡区、2个专业巡逻片区和9条重点巡防线路,配置了6辆全顺巡逻车,4辆智能化流动警务车,20辆巡逻电瓶车和503G警翼单兵执法记录仪,设置了新玛特、鲁中晨报、十一中、高分子四个流动警务车巡逻固定点,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在派出所设置巡处格,以派出所辖区为单元,健全完善人员、车辆相对固定的巡逻车组,实行定人、定车、定职责、包巡区三定一包责任制,有效遏制了街面两抢一盗案件发生。实行以机动车、流动警务车巡逻为主,电瓶车、徒步巡逻为辅,公开巡逻与便衣蹲点守候相结合的巡逻方式,加强交警、巡特警、派出所街面巡逻力量和企事业单位保安力量的协调配合,根据GPS定位实时确定车辆巡逻路线和警力投放地点,根据110警情综合分析系统科学指导各级巡防队伍有效提升巡防效能。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问题。全力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力求治安防范无缝隙,先后投入2400余万元,新建高清摄像头497个,制高点摄像头10个,整合更换原26个主要路口的球型摄像头,新建及改造28个路口电子警察,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大容量视频存储系统,配套建设1000路社会监控资源存储系统、视频监控共享应用平台、图侦警用实战和智能分析平台。建成了3个技防示范村,共规划WIFI热点120,采购安装12处人脸识别系统,新接入公安专网平台社会资源122路。配备配强专职视频巡查队伍。在综合勤务室设立视频巡侦、信息研判、指挥调度、执法监督四个功能区,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大屏,将公安网、互联网、通信网、视频网“四网”接入,安装指挥调度信息系统,真正将综合勤务室建设成派出所的“心脏”和“大脑”,大幅提升治安防控信息化应用水平。

调整优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按照“统一、整合、全面、细致、规范”的要求,对网格化管理机制进行了调整完善。研究制定《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加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将原信访、环保、安监、社会治安等各类基层兼职网格员队伍统一整合,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重新科学划分190个网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05名专职网格员。自投入运行以来,网格员队伍平均每天走访排查村居、社区、企业及商铺332,排查上报各类问题隐患34个。

(四)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高新区市级生态建设任务共25大项119小项,除两项长期任务外其他均全部完成,完工率97.5%。高新区承担的14大项74小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傅山焦化全面关停。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辖区内42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中已有41个排污口已经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38家企业117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开展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了生态建设任务。全力配合做好了中央环保督察及环保部、省市各级环保督查的保障工作,迅速推进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高新区全域综合整治涉及企业577家,其中关停取缔类21家、搬迁类43家、治理提升类513家;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96家,其中关停取缔类51家,限期完善类127家,治理提升类10家,搬迁改造类8家;组织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联合验收,符合复产条件的108家企业已恢复生产。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时修订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今年共审批项目220余个,进行环保备案项目80余个,指导400多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备案,验收项目近100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环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等制定程序,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共对高新区发文的68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审查存在问题的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条;确定党内规范性文件43件,审查存在问题的10件,提出修改意见13条。编印了《淄博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培训资料》,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上级文件材料和备案工作要求收入其中,方便了部门随时学习查阅;按照《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文件制发流程,除紧急情况及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均完成了书面会签。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规范性文件专栏,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实现了一个平台、一键查阅;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共对105件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审查和评估,由起草部门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经汇总研究,对于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需要继续适用的83件予以保留,对于文件调整对象出现新情况,发生新变化,已不适应当前情况的3件予以修改,对于文件内容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或者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9件予以废止。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完善决策流程。为规范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落实《淄博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促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制定出台了《淄博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淄高新管办发〔20174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732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凡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并对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高新区今年共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目前均已完成网上公示、集体研究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对健全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效促进依法决策、规范决策、科学决策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不断推进决策法治化。今年以来,高新区法律顾问团共代理管委会相关部门诉讼案件34件,行政复议案件19件;抽调业务精英,组成专业团队,全程参与了三林和德诺集团4起司法破产重整案件,起草撰写各类法律文书6.6万字;参与管委会专业会议40余次,提供法律建议100余条次;审查修改管委会签订的各类合同80余件次,提出修改意见230余条次,充分发挥了规范高新区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参谋服务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7年以来,高新区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行政执法同步上网。一是召集召开专门会议。420日、68日,法制办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行政执法网络运行情况工作推进会,通报部门执法上网情况,并对下一步执法上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时间节点,规范办案流程。二是重点督办未上网部门。今年以来,为推动执法上网工作,法制办共下达督办通知书14份,工作通报6份,约谈部门负责人2名,对重点督办部门下达了二次催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持续跟进督导巡查。对部门执法上网情况进行每日巡查督导,对部门执法检查登记数、立案数、结案数等数据每周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办案质量进行深度督查。四是注重实际操作和办案质量提升。对7个网上执法部门的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了执法网实际操作培训,面对面,手把手,针对执法检查登记、处罚案件流程、附件上传和文书生成等步骤进行了现场示范和逐一说明。重点强调,对每个环节应有的要素,记录要完整,填写要真实。五是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向市法制办书面报告高新区行政执法网运行使用情况及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对于部门在执法网运行中遇到的系统问题,随时出现,随时向市法制办提交维护申请。通过几个月的连续督导,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网上办案流程,提高了网上办案质量,各执法部门执法上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六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调了2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成员和1名法律顾问团律师,与高新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高新区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00余份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共提出审查意见150余条,评选出优秀案卷单位2个,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和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将劳动保障、商务流通、成品油、煤炭、电力、节能、粮食领域全部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将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更名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整合建设局和地方事业局内部执法职责,成立建设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综合执法办公室,部门内部的执法职责由其统一行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三)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举办了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和行政调解工作培训班,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参与人次共计260余人;完成了21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年审审验、信息维护更新及50余人的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宣传力度。组织11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3.22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共摆放展板22块,悬挂宣传条幅6个,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同时,通过火炬大厦一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行政调解、依法行政等宣传标语100余条次,短信群发依法行政信息600余条次,在市级媒体及高新区通讯、高新区信息、高新视频和门户网站上刊登各类宣传信息30余条次,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行政宣传氛围。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加强行政监察。进一步健全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印发《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向纪委监察局移送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问题及线索暂行办法》,建立执法部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向纪检部门移交制度,今年以来,各部门单位移交问题线索48起。深化行政效能监察,严格按照《山东省纪律检查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和《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行政效能投诉事项,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进一步保证了办件质量。2017年共受理行政监察投诉20件,主要反映部门或机关干部履职不认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情形,查实5件,给予6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处理。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察,印发《淄博高新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问责暂行办法》,认真办理拆违工作中出现的行政监察投诉,共受理3件,查实1件,给予1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加大问责力度。印发了《淄博高新区环保问责问题线索移送程序(试行)》,对39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单、5个省环保督察交办单和1起环保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介入调查并及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10名同志进行了问责。同时,对群众反映较突出的2例交办事项查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察,印发《淄博高新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问责暂行办法》,认真办理拆违工作中出现的行政监察投诉,共受理3件,查实1件,给予1人批评教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强化专门监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84个,其中:政策跟踪审计项目6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6个,村居审计项目55个,其他项目63项。

六、建立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建立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五级行政服务体系,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构建省、市、区、园(办)、村(居)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召开政务服务五级联动推广推介工作会议,出台《高新区推广推介五级联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两园一办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研发高新区智慧便民服务平台并,拓宽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外延,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力争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政务服务环境。推出了三跑三不跑服务举措,即让数据跑、不让群众跑,让快递跑、不让群众跑,让干部跑、不让群众跑,优化了营商环境,获得群众点赞。探索一窗受理、一网联办服务模式。到佛山南海、禅城、深圳宝安等地政务中心调研,结合高新区实际拟定了一窗受理实施方案草案,先行先试并启动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国地税联合办税、投资建设项目及社会事务等业务板块一窗受理、一网联(通)办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靠山东政务服务网电子行政审批系统,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功能对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凡是系统受理的项目,均对其办理程序和承诺时限进行实时跟踪,随着办理时限的缩短,将进行红黄灯提示,并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跟踪调查,责令限期办理。同时,统一规范了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书面凭证,并在网络系统上规定了办理模式和办理流程。通过规范办事流程和加强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减少矛盾上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和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围绕易引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按照网格实时、村居经常、园办每半月、区级每月、部门双线排查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今年以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4起,调处255起,调处率达96.6%;排查群体性事件安全隐患17起、化解13起;排查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26起,化解26起;排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2人,涉法涉诉等各类重点人员56人,新疆籍常住人员4人,新疆籍暂住人员24人,藏族人员6人,核查新疆维族人员25人,涉恐重点目标7个,未发现存在暴力恐怖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风险隐患2865条,整改2745条。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打造以和、信为精髓的主题调解室,探索示范调解新办法,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裁对接中心,制定下发了《淄博仲裁委员会、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推进诉裁对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实现诉前调解、仲裁、诉讼的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2件,调解成功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辖区内70个村居和社区全部落实人民调解室,其中43个村居社区建立了人民调解中心,配齐调委会主任和专职调解员,统一悬挂各种标识制度。狠抓调解员队伍培训,先后邀请原淄川信访局王庆厚、热心大妈刘伟、圣德律师事务所邹明卿等专家举办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坚持每周二、四安排工委管委领导公开接访,全国“两会”、“5.11”、“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敏感期实行领导每日公开接访,配套实行两园一办班子成员陪同接访机制。今年以来工委管委领导已接待、处理信访案件270887人次,有效扼制了矛盾上行。强化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行信访接待四心工作法,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依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加强对受理办理情况的实时监控,加大对责任部门的督促提醒和对问题的分析通报力度,最大限度缩短办理周期,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规范化水平。集中攻坚化解重点疑难信访积案。对排查梳理出的34起重点疑难信访积案,逐起明确了包案领导、化解稳控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周调度月督导机制,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不限原调查结论、不限原处理意见和“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处理二不限三重新原则,认真重新梳理案情,逐人逐事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化解措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配套采取领导带案下访、邀请专家集体会诊、信访听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推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短期内化解有难度的,务必落实最严格的稳控措施,坚决确保不发生人员失控漏管情形。截至目前已经有15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三)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高新区行政调解案件共计396件,调解成功率100%。一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全市工作要求,高新区第一时间召集23个责任部门召开了行政调解工作部署会,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目前,高新区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23个责任部门均各自成立了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 设立了行政调解场所,安排了专兼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形成了调解网络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设。今年以来,高新区相继出台了《淄博高新区行政调解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3个责任部门均分别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行政调解登记制度,明确了调解范围和调解程序,制定了行政调解年度培训计划和案件受理登记表。三是公布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全面汇总高新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共梳理行政调解事项116项,涉及法律28部、法规和规章30部,并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四是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力度。运用政府门户网站、高新区通讯、高新区政务微博、高新视频等多种媒体宣传行政调解的事项范围、重大意义、调解程序等内容。截至目前,共刊登行政调解各类信息11条次。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出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起草并印发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淄高新管办字201743号)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制办公室关2016年以来高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淄高新法发20175号),对行政应诉出庭情况每月调度,定时督导,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进一步提升。2017年,高新区行政应诉案件2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起,出庭应诉率为52.38%,同比提高了8.91个百分点。

(五)促进仲裁工作发展。严格依据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强化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落实终局裁决,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落实便民仲裁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终局裁决力度,强化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2017年共结案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6件,其中不予受理104件,调撤结案率71%,一裁终局率50%结案率98%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实现集体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2017年共为9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法律援助,涉及劳动者514人,维护了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争议

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有关情况

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梳理了《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2017年需要落实的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任务29项,其中巩固提升类17项,开拓创新类12项,逐一分解,分类推进。目前,巩固提升类已基本完成,同时,成立了由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今年3月份,起草上报了淄博高新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5186号-1
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 邮编:255086
版权所有: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